| 保险责任 | 说明 | 关爱型 | 呵护型 |
| 意外伤害(含烧烫伤) | 因意外造成身故、残疾或烧烫伤时,按照条款约定给付保险金 | 100,000元,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按人数均分 | 240,000元,每一被保险人保险金额按人数均分 |
| 意外住院医疗 | 在保险期间内,被保险人每次遭受意外,发生符合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/给付范围和标准的、医学必要的医疗费用,扣除100元后,按80%给付保险金 | 5,000元 | 10,000元 |
| 亲友意外身故 | 为任何亲友提供来访期间意外身故保障 | 每一亲友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同被保险人人均保额 | 每一亲友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同被保险人人均保额 |
保险责任请参考《大地全家保意外伤害保险条款》,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“责任免除”部分。如发生保险事故,请及时拨打24小时全国理赔报案电话:95590。
1. 保险期间为一年,保险起保时间最早为投保的次日零时;
2. 投保时年满一周岁(含)至七十周岁间(含);被保险人人数以5人为上限,且全部被保险人的户籍资料的地址相同;
3. 若遭受意外的被保险人或者遭受意外的被保险人亲友未满十周岁的,保险人按人均被保险人保险金额的一半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;
4. 被保险人仅限1-4类职业人员,若被保险人从事5类及5类以上职业或拒保职业的工作发生意外事故,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。具体职业分类请查看职业分类表;
5. 本产品同一被保险人在同一时点累计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,超过部分无效,请勿多购。
发生保险事故后,请参照以下流程办理理赔:
1.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拨打我公司7x24小时客服热线95590报案;
2. 配合我司工作人员做好损失确认等工作;
3. 尽快准备好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,向我公司申请索赔;
4. 经审核对于确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,我公司将在索赔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办理相关赔付;